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最新资讯

山东临沂: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

时间:11-20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09

山东临沂: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

11月20日,据公众号“临沂发布”,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

标签 : 最新资讯